芦山县灵鹫山旅游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 安迅达工程咨询
  • 2023-05-19
  • 79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芦山县灵鹫山旅游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2022]245号;芦发改固[2022]3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芦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固[2022]245号;芦发改固[2022]30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政府专项债融资资金、灾后重建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出资比例若没有,用“/”表示。] 100% ,招标人为 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招标类别) 1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改)建X086思灵路苗溪至灵鹫山段幸福美丽乡村路22.708公里,新建游步道、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生态营地等配套附属设施 。
  2.2 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合格 。
  2.3 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限
  2.3.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应的主要工程范围可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房建、收费大棚、其他: ” 中的一项或多项,未勾选的项,视为不含该项内容。]
  起讫桩号: 范围内 ☐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房建、☐其他: 。
  ☐ 起讫桩号: 范围内 ☐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绿化、☐房建、☐其他: 。
  本标段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3.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1 。具体标段划分、对应施工标段、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见 本公告附表一[ 招标人在附表一中应至少反映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所设置要求对应的工程内容。] 。
  2.3.3机构设置
  ☑ 芦山县灵鹫山旅游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 多个标段监理机构设置情形相同的,应归类表示。];
  □ 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个;
  …………。
  2.3.4监理服务期限
  ☑ 芦山县灵鹫山旅游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标段: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14个月,试运行期/个月[ 招标范围包含“机电工程”的,应明示“试运行期”期限。],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多个标段监理服务期限相同的,应归类表示。]。
  □ 标段:施工准备期 个月,施工期 个月,试运行期 个月[ 招标范围包含“机电工程”的,应明示“试运行期”期限。],缺陷责任期 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 芦山县灵鹫山旅游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1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评定为 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个标段[ 招标人拟采纳符合本项规定的投标人多标段投标,且可以中2个及以上标段时适用。](允许中2个及以上标段时,每个标段拟投入主要人员不得相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2日0时0分至2023年5月26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凭企业CA数字证书免费下载。
  投标人如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完成网上注册,请先在CA公司及时领取企业CA数字证书,再按照企业注册流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统一注册地址完成注册。
  招标文件电子版(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图纸等)。
  4.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及其它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上凭CA数字证书获取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在该网站下载上述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并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签名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文件的送达方式如有变化,应对应调整第5.2款的要求。]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市交通运输局官网以及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芦山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罗纯山南路208号
  邮政编码: 625600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18095081024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 [ 招标项目未进行委托招标的,此项可删除。]
  ☑地 址: 成都市二环路东二段招商东城国际A座22楼
  ☑邮 政 编 码: 610051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28-86253130
  ☑传 真: 028-8625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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