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荣县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指导服务外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安迅达工程咨询
  • 2023-05-26
  • 898

一、项目编号:N5103212023000041

二、项目名称:荣县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指导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云南邦彦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79号欣都龙城5幢26楼2604 1,199,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云南邦彦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旅游服务 荣县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指导服务外包 本项目为促进荣县旅游产业发展,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提升全县全域旅游发展水平,促进田园荣州向旅居荣州转变,对照四川省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标准和评定细则,对荣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进行全面创建指导服务。 1.按照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标准,全程指导荣县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达标工作: 对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最新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组建专业工作团队(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自身团队、邀请指导专家等)、组织外出学习、为荣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提供专业、及时的创建咨询、指导;对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工作所有内容开展逐项指导并及时跟踪项目建设情况、确保达标,直至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成结束;每季度现场指导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天,特殊情况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编制荣县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保证各项工作科学、有效的执行,制定与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相关的各类执行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省内文化和旅游专家按照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标准及创建要求,对荣县进行全面摸底、评估,综合判定荣县现状与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标准差距;在前期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荣县实际情况,制作更为详细的落实实施工作计划,包括创建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设置;制定创建倒排时间表;制定荣县各部门任务分解表(创建相关时限、责任单位,细化到各阶段);建议整改项目时限及要求等。对荣县各部门创建天府旅游名县目标任务,如何完成或协助完成形成指导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培训和现场指导。 3.编制荣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申报材料:对照《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考核认定评分细则》(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最新标准为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收集、汇总、编辑、制作至少包含综合效益、品牌建设、产业发展、服务环境、大数据评估、游客满意度抽样调查与暗访、主流媒体评价、涉旅行业评价八大项的达标说明和佐证资料,及其他各类申报材料准备、调整、修改等,并整理成册(电子版和纸质档)、汇总上报。 4.编制荣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汇报材料:按照命名县申报工作要求,撰写充分体现荣县文化和旅游特色的汇报材料(含PPT及创建工作汇报视频)。 5.创建台账编制及全程指导:完成荣县创建台账汇编、整理成档,并全程指导。 6.培训:组织文化和旅游专家就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工作为荣县提供不少于4次的专项培训。 1、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中应包含:①根据项目情况阐述具体的创建实施背景、发展现状②项目创建意义及项目的推动作用③根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主要目标提供项目可行性的总体要求④项目主要任务(不少于推动旅游建设方面、促进文旅消费方面、做好宣传推广方面)⑤项目实施步骤⑥项目保障措施; 2、项目进度安排方案,内容中应包含:①荣县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工作计划安排②采购方各部门任务分工及创建时序表③荣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采购方任务分工表。★付款方式(以此为准): (1)第一次付款于签订合同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相应金额有效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第二次付款于完成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最后一次创建申报且乙方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每季度到现场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天;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并提交《荣县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③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并提交《荣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达标说明及佐证资料汇编》且通过上级部门申报验收;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编制荣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汇报材料;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荣县创建台账汇编、整理成档,并全程指导;⑥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文化和旅游专家就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工作为荣县提供不少于4次的专项培训后,并收到乙方提供相应金额有效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 。 (3)第三次付款于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成功后(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通知为准),并收到乙方提供相应金额有效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 。【若荣县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未创建成功,则不再支付此款项。】 1、自合同签管订之日起1095日 2、服务地点 合同履约地点:荣县指定地点;3、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荣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创建结束,若荣县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未创建成功(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通知为准),则合同立即终止。 按国家有关规定、釆购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标准,提供的咨询服务严格按照《天府旅游名县考核评分细则》《天府旅游命名县提升建设考评办法》《天府旅游名县评选办法》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1,199,9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毅彭军先科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定额收取17400.00元;
 开户名称: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富洲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 账 号:230330310910008074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荣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四川自贡荣县体育场路中段6号

联系方式:0813-8670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西苑街65号

联系方式:0813-6682888

PG电子(中国)官方网站

2023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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